自治区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强调,要一体推进改错、改机制、改布局、改作风,对定下来的事要马上办、往前赶、快出果。近期,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主题,将陆续举行7场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有关厅局单位、行业系统也将陆续发布各自的改革情况。围绕这些改革举措,“实践融媒”推出“改革在行动”系列图解,今日推出第四期《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怎么改?》
通过“三个有组织”实施“高原筑峰”工程,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一、实施有组织的学科建设
1、实施一流学科培优行动
(1).建强生物学国家一流学科。
(2).重点培育草学、生态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民族学等优势学科冲击国家一流学科。
(3).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学科建设体系。
2、优化学科专业布局
(1).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
(2).在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机械等领域布局建设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
(3).建强基础学科,培育新兴学科,发展交叉学科。
3、加强学科群建设
(1).重点支持生态环境、草原畜牧、能源、新材料、北疆文化等学科群。
(2).构建学科交叉融合创新机制。
二、实施有组织的人才培养
1、实施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提升行动。
(1).持续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
(2).在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稀土材料、人工智能等战略急需和新兴领域,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2、实施产教融合深化行动
(1).围绕乳业、稀土、能源等领域组建内蒙古高等研究院,促进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与重点行业和头部企业强强联合。
(2).搭建教育链、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高效联动平台,协同推进人才培养、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3).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加大工程硕博士培养力度。
(4).强化对示范性特色学院的支持。
(5).推动校政企协同育人,探索在本硕博层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
(6).实施招生培养就业联动优化行动。
(7).建立人才预测、预警机制,动态调整专业设置。
(8).建立就业质量监测与评价反馈机制。
三、实施有组织的合作交流
1、实施区域教育合作深化行动
(1).落实部区合建、区部共建任务,深化京蒙、沪蒙、陕蒙、三省一区等区域教育交流合作。
(2).在服务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中,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强化高校跨区域合作交流。
2、实施京津冀蒙高校联盟建设行动
依托11月5日在呼和浩特成立的京津冀蒙高校联盟,推动自治区高校和京津冀高校在学生联合培养、科技联合创新、平台联合共建 等方面,做好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
3、实施国际教育合作拓展行动
(1).推动自治区高校与国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开展合作办学。
(2).加强“留学中国—走进内蒙古”品牌建设。
(3).支持高校开展境外办学,推动“职教出海”。
四、三项举措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1、面向“五大任务”,加大有组织科研力度
(1).实施高校“五大任务”研究专项行动。
(2).实施基础学科建设行动。
(3).实施重点平台建设行动。
2、面向急需学科领域引育高校青年科技人才
(1).建立高校+企业、医科高校+医院“组团式”“众筹式”人才引进 模式,扩大博士后引进数量,靶向引进高层次人才。
(2).每年在高校遴选100名左右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30个左右青年领军人才创新团队,重点向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和40周岁以下领军人才团队倾斜支持。
3、面向市场需求,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1).搭建成果转化平台。
(2).搭建校企联合研发、中试熟化、概念验证载体。
(3).建强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队伍。
(4).注重科技成果转化评价。
(来源:学习强国内蒙古学习平台,作者:张姝玥、刘珂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