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国家发展战略和自治区、包头市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梳理、科学研究、合理组织制定学校的短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为学校做好决策咨询和参谋助手工作。
2、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学院子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对有关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3、研究分析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内外部因素,科学论证学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为学校提供决策论证与规划建议。
4、收集整理国家、自治区在高等教育发展改革方面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法规,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建议。
5、掌握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有关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政策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与我校相关部门对接,做好专项项目的申报和立项等工作。
6、负责我校“发展规划战略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为委员会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委员会高效运行。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