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包头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提质升级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2024年10月23日 09:46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提质升级行动计划

(2024—2026年)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自治区的两件大事为着力点,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精神,结合我校第四次党代会的发展思路,坚持“师范办高、非师办实、错位发展、特色图强”的办学方略,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办学治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大力弘扬北疆文化,加快应用转型发展,以优化学科专业、强化科研成果转化、深化高素质人才培育、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为抓手,立足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认清形势、科学定位,夯实基础,苦练内功,激发自身活力,提升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十四五”末期综合实力在“软科”中国大学师范院校排名中进入全国师范院校中游行列,努力建设成为全国知名、区域一流的高水平师范院校。为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贡献包师力量。

二、主要目标

推动我校“以质图强”的战略转变,提升学校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到2026年,整体办学水平有一定的提升,高水平学科和高层次人才数量增加,研究生招生规模教育质量得到提高,高级别科研平台、重大项目、重大成果、高端人才有所突破。更多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学科、专业、课程建设持续提升,推动优势学科在同类型高校中达到区域一流水平。增强二级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意识和活力,变“被动治理”为“主动提升”,实现晋位升级目标,综合实力进入西部地区中上游水平。引领包头地区教师教育改革发展,服务教师教育重大战略,为建设内蒙古教育强区贡献包师力量。

三、任务举措

(一)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行动

1.加强一流学科建设。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发挥特色学科的优势。明确我校学科建设重点任务,构建校院协同的学科建设机制,推动教育学、中国史、生态学学科进入一流培育学科的行列,实现学科发展的历史性突破。支持学科之间的交叉与融合,挖掘特色学科,完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按照“一科一策”的方式分类做好重点学科、扶持学科和培育学科建设。(责任部门:研究生院(学科规划办公室))

2.加强一流专业建设。注重专业内涵提升,以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理念先进的专业建设引领本科教育。争取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的资源投入,积极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课程,依据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推进现有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主动参与“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区级规划教材遴选工作,力争在自治区级规划教材建设上有所突破。对标国家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实施专业晋位争先方案,培育优势特色专业集群,打造专业建设新高地。(责任部门:教务处)

3.加强学科群建设。统筹我校现有学科资源,制定学科群建设指导意见。通过学科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学科建设,逐步形成教师教育、生态环境、北疆文化、稀土材料等学科群。探索开展我校学科交叉中心建设,各个学科群产出区内具有竞争力的成果。(责任部门:研究生院(学科规划办公室)、科技处)

(二)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提升行动

4.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强化评估评价和质量监控等相关环节,推进人才培养重点工作,提升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本科-硕士”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一体化贯通培养体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优化以通识教育结合专业教育的综合培养模式。实现研究生分类培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培养方案、培养机制、评价标准等方面实现差异化、精准化。全面对接自治区及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需求,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硕士品牌。完善本科生和研究生实习实践制度,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冲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完成评估整改工作。(责任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科规划办公室)、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5.提升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能力。制定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办法,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学生在各级各类比赛及科研水平等方面上有所突破。积极争取筹建自治区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责任部门:研究生院(学科规划办公室)、教务处)

6.强化交叉融合,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在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化工等领域增设新工科专业并实现招生。强化交叉融合,深入推进新工科、新文科等互相支撑的水平,增设新文科专业并实现招生,与自治区重点产业契合度进一步提高。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北疆文化等领域,推进充分体现党的创新理论的新文科建设。以包头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为依托,打造自治区级基地平台。全力推进校级北疆多语言文化交融研究院建设,积极开展北疆文化研究。(责任部门:教务处、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包头北疆文化研究院、北疆多语言文化交融研究院)

(三)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升行动

7.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布局。在自治区文件指导下制定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增加硕士研究生招生数量,稳步扩大办学规模。为获批博士学位授权点做好前期准备。通过实施学科分类发展计划凝练学科特色,加快推进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责任部门:研究生院(学科规划办公室)、科技处、教师工作部)

8.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与自治区重点产业深度融合,深化组织模式创新和培养机制创新,提高产教融合育人水平。发挥我校作为自治区本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的作用,力争双创课程、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新的突破,积极申报国家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完成建设数字人才培养基地、包头市青年直播电商创新创业培训基地。精准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加强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实现独立运行及招生。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对接自治区和包头市发展战略需求、产业布局和产业集群,充分考虑区域、行业、产业特点,结合学校实际,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模式,探索评价新思路,推进教育链、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责任部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务处)

9.参与内蒙古高等研究院相关工作。根据实际需求主动参与建设内蒙古高等研究院。依托内蒙古高等研究院,在人才培养、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学科建设等工作取得进展。(责任部门: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学科规划办公室))

(四)高校科技创新突围行动

10.科研平台培优。以服务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导向,按照自治区“科技突围”工程要求,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建设高水平科研平台。构建质量导向的多维度科研评价体系,不断强化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创新活力,调动创新积极性、主动性,为学校有组织科研和科技创新能力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梳理我校现有科研平台,盯住重点和优势,对标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新建立自治区级科研平台1-2个。依托学校黄河“几”字弯生态研究院,深入开展黄河流域(内蒙古段)生物多样性保护、林草碳汇等相关研究,助力打造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依托磁学与磁性材料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积极联合稀土企业搭建研究平台,助力稀土磁性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等方向的研究,积极服务包头市稀土产业的发展。省部级及以上获奖等方面有所突破。(责任部门:科技处、包头市黄河“几”字弯生态研究院、包头北疆文化研究院、北疆多语言文化交融研究院)

11.提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能力。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综合研究,推进成果转化应用。组织申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北疆文化等研究课题,产出具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责任部门: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包头北疆文化研究院、北疆多语言文化交融研究院)

12.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通过实施专项行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质量,加强校企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解决专利转化问题,建立专利转化运行机制,积极组织师生进行专利技术申报,开展校企协同攻关。加强科研成果推介宣传,建立面向市场的科研成果库,用好内蒙古技术转移及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我校科研成果。主动对接企业,把地方和企业的难题转变为研究课题,开展有组织科研,推动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积极促进优质科技成果转化,争取实现5-8项成果转化,不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责任部门:科技处)

13.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育政策,优化和整合科研平台人才和资源,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加强基础研究能力。紧紧围绕服务学科、教学、科研、项目需求,培育一流学科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完善科技创新机制,组建跨领域创新团队和1-2个科技创新团队,提升一流学科建设水平。形成一支学科带头人人才队伍。获批一定数量的高校青年科技人才发展项目。(责任部门:科技处、研究生院(学科规划办公室)、教师工作部)

14.自治区“五大任务”研究专项。发挥学科特色与优势,开展“五大任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坚持需求导向、创新驱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双碳”目标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系统治理工程,以服务国家、自治区生态环境战略为导向,强化“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重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态环境问题。有计划有组织地申报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建设1个生态环境相关领域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以提升应用生态学研究与生态环境建设技术研发能力为目标,集聚学科优势力量,产出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完成1-2个成果转化项目。聚焦本地区生态保护关键核心问题,建立能够常态化开展专业咨询与技术服务的平台,进一步加强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的合作,取得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成果,明显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能力。(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学院)

 

(五)交流合作拓展提升行动

15.加强国际科技联合攻关。推动教育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自治区“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国际国内项目,继续争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公费项目支持,推进国际中文项目建设,与各国高水平大学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教育科研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持续强化国际学术本科互认课程项目的建设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及在地国际化建设水平,探索开展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短期或暑期国际优质交流项目,有力助推核心素养的培养。(责任部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

16.推动京津冀蒙高校联盟。全面围绕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要求,优化学科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抓强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合作项目,推动京蒙、京津冀蒙的师资队伍联合建设、科教共享、联合创新等实质合作取得高水平实质成效。紧盯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等头部科研单位主攻方向,夯实基础研究能力建设,形成战略和创新支点。拓展沪蒙、三省一区、粤港澳大湾区对口交流合作,争取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向更宽领域、更新形态、更深层次迈进。深化陕甘宁蒙晋应用型本科院校交流,联合迭代高质量创新合作平台。积极融入呼包鄂乌城市群和呼包银榆经济区,精准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加强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提升应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责任部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17.强化对口合作交流。积极争取结对帮扶,围绕学科发展需求及地方基础教育建设,在与包头市各旗县区政府签订框架协议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推动基础教育事业各项合作落细落实,形成学术研究、服务地方等经济成果转化,形成显著的地方影响。持续完善校企合作项目,加大产学研合作建设研究,创新校企合作模式,推动产教深度融合,迭代形成新一批校企合作项目。推进干部挂职、学生社会实践服务、毕业生基层就业引导等工作,助力乡村振兴。(责任部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组织部、团委、招生就业处)

(六)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行动

18.强化人才高地建设,有组织的开展人才引育。持续开展人才引育,优化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引育政策,紧紧围绕服务学科建设、服务教学科研、服务项目需求开展“精准引才”,重点引进培养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学术领军人才,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的学术后备人才。进一步健全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机制,进一步健全教师队伍发展机制,不断优化教师队伍梯队结构,持续优化人才向上发展通道。争取三年后博士占比达到专任教师40%,国家级人才称号入选者实现零的突破。(责任部门:教师工作部)

19.打造高水平教师队伍。启动实施高校银铃教师计划,发挥区外知名专家教授的传帮带作用。实施青年教师国内访学研修项目,开展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强化青年教师培养,积极争取获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优秀团队。支持教育学、生态学、中国史重点学科建设,学科带头人及高层次人才满足学科建设需要。不断深化教师评价改革,构建起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师资队伍。(责任部门: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学院、工会)

(七)学生体美劳及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20.提高体育和健康教育教学质量。配齐配强体育教师,落实一、二年级开设不少于144学时体育必修课,推进三、四年级、研究生阶段开设体育课。保障学生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学生体质达标率逐年提高。(责任部门:教务处、教师工作部、研究生院)

21.推进公共艺术课程建设。公共艺术课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公共艺术课修满2学分方可毕业。(责任部门:教务处)

22.推荐劳动课程建设。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本科生不少于32学时。(责任部门:教务处)

通过教育提升各项任务举措,到2026年,学校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服务地方、对外合作交流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各学院超越对标对表的晋位升级目标,学校综合实力在“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再前进30名(2024年排名为464),各项办学指标达到更名大学办学条件的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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